【概述表】普陀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修订

2022年03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事项名称

普陀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修订

承办单位

区人社局

事项类别

(在□打√)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内容摘要

鉴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月30日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已于2022年2月27日公布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征地养老工作,规范征地养老管理体系,加强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及时修订《普陀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指导意见》和《普陀区征地养老人员统筹管理办法》。

制定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

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座谈会 □听证会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实地走访 □专项听取意见  □其他      

专家论证

√是        □否

风险评估

√是        □否

合法性审查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