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表】普陀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修订
2022年03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事项名称 | 普陀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修订 | 承办单位 | 区人社局 |
事项类别 (在□打√) |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
内容摘要 | 鉴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月30日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已于2022年2月27日公布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征地养老工作,规范征地养老管理体系,加强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及时修订《普陀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指导意见》和《普陀区征地养老人员统筹管理办法》。 | ||
制定依据 |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 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 | ||
公众参与 | √公开征求意见 □座谈会 □听证会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实地走访 □专项听取意见 □其他 | ||
专家论证 | √是 □否 | ||
风险评估 | √是 □否 | ||
合法性审查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