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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强普陀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的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关于《关于加强普陀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的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现将《关于加强普陀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的行动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23日。

二、联系方式:

(一)来信:上海市普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211,邮编:200333。

(二)电子邮件:czzx_2012_536@126.com

(三)联系电话:13764841873,联系人:刘海励。

(四)其他方式(可自主决定)

    本单位将对公众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析、论证,对合理的建议意见予以归类采纳。 

                        上海市普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关于加强普陀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陀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消除区域民防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城市整体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普陀区民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一届区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结合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区退出序列公用民防工程管理,探索构建精准严密、安全高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坚决筑牢安全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情况

退出序列民防工程(以下简称退序民防工程)是指防护效能丧失,经民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且没有“灭失”的工程。截至目前,普陀区全区退序民防工程共有187个,其中已采取封堵措施110个,采取填埋措施67个,另有在用工程10个(业态分别为仓库4个、教育场馆2个、非机动车库2个、实验室1个、就餐场所1个)。

三、目标依据

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沪民防规(2022)1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民防工程退出序列后,平时仍有利用价值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发利用,并按照本市普通地下室相关要求管理”,参照《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行动方案。

四、行动措施

(一)关于封堵工程的行动措施

1.封堵工程基本情况

普陀区现有封堵工程110个,分别位于全区相关街道、镇,其中长寿街道8个、曹杨街道30个、长风街道12个、宜川街道17个、甘泉街道11个、石泉街道22个、真如镇街道7个、桃浦镇3个。

2.封堵工程巡检安排

1)巡检内容

工程周边有无塌陷现象;工程上部有无荷载堆物现象;工程封堵口部是否完整,有无损坏现象。

2)巡检频次

采用多种形式,对行政区域内封堵工程日常安全检查全覆盖,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频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专项工作期间应进行安全检查。

3)巡检要求

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按时将发现问题信息上报“一网统管”平台。对于轻微问题当场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信息上报“一网统管”平台。

3.封堵工程隐患处置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上报的问题,应监督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处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的,持续反馈整改方案和进度月报直至处置完毕。对于违法违规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4.封堵工程维护管理

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落实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的人员及经费,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保持民防工程良好状态,并达到以下要求:工程结构完好,无渗漏现象;防火、防冻、防倒灌措施安全可靠,风、水、电、技防及物联感知等系统运行正常;工程内部环境整洁,进出口道路畅通。

(二)关于填埋工程的行动措施

1.填埋工程基本情况

普陀区现有填埋工程67个,分别位于全区相关街道、镇,其中长寿街道7个、曹杨街道28个、长风街道5个、宜川街道19个、甘泉街道2个、石泉街道5个、真如镇街道1个。

2.填埋工程巡检安排

1)巡检内容

工程周边有无塌陷现象;工程上部有无荷载堆物现象;工程封堵口部是否完整,有无损坏现象。

2)巡检频次

采用多种形式,对行政区域内填埋工程日常安全检查全覆盖,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频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专项工作期间应进行安全检查。

3)巡检要求

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按时将发现问题信息上报“一网统管”平台。对于轻微问题当场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信息上报“一网统管”平台。

3.填埋工程隐患处置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上报的问题,应监督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处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的,持续反馈整改方案和进度月报直至处置完毕。对于违法违规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4.填埋工程维护管理

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落实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的人员及经费,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保持民防工程良好状态,并达到以下要求:工程结构完好,无渗漏现象;防火、防冻、防倒灌措施安全可靠,风、水、电、技防及物联感知等系统运行正常;工程内部环境整洁,进出口道路畅通。

(三)关于在用工程的行动措施

1.在用工程基本情况

普陀区现有在用工程10个,分别位于全区相关街道、镇,其中长寿街道2个、长风街道2个、甘泉街道1个、石泉街道4个、桃浦镇1个。

2.在用工程巡检安排

1)巡检内容

有无违反《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行为);结构是否完好,是否渗漏水;工程内部是否整洁,进出口道路是否畅通;防汛防台物资是否到位,防倒灌措施是否安全可靠,防汛设备自动控制是否运行可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风口(通风竖井)是否存在上锁、被遮挡或被堵塞现象;内部装修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备案);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评估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日常检查制度;是否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巡检频次

采用多种形式,对行政区域内在用工程日常安全检查全覆盖,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频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专项工作期间应进行安全检查。

3)巡检要求

在用工程通过由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与工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居委会签订协议的方式,实施委托管理,各街道、镇协同区国动办共同督促管理单位及居委会履行协议内容,做好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工程管理单位或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应提升安全意识,增加巡检频次,加大检查力度;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按时将发现问题信息上报“一网统管”平台。对于轻微问题当场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信息上报“一网统管”平台。

3.在用工程隐患处置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上报的问题,应监督工程管理单位或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处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的,持续反馈整改方案和进度月报直至处置完毕。对于违法违规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4.在用工程维护管理

工程管理单位或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落实退序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的人员及经费,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保持退序民防工程良好使用状态,并达到以下要求:工程结构完好,无渗漏现象;防火、防冻、防倒灌措施安全可靠,风、水、电、技防及物联感知等系统运行正常;工程内部环境整洁,进出口道路畅通。

五、有关保障

(一)组织保障

区国动办成立以工程条线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工程科、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普陀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强化本区退序民防工程管理。

(二)资金保障

退序民防工程拆除、填埋,加固、封堵、维修养护、检测评估等所需经费分别列入区预算管理,由区财政承担。

(三)制度保障

日常巡检、隐患处置等工作流程具体参照《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制度》《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联动管理方案》《普陀区地下空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等执行。

(四)法治保障

以民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情况作为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执法调查、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对存在违法使用情况的民防工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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