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3年06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6月24日至28日期间,我局组织开展《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3年6月24日,邀请裴沈华、江鹰、余立波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6月28日,专家意见反馈。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是整个退役军人事务的核心。国家层面、上海层面相继出台了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正式文件。为了落实中央和市级层面的要求,将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支持要求化为具体内容,十分重要、十分迫切。

(二)可行性

《普实施办法(草案)》从四个方面着手,分别是“开展培训教育、扶持就业、支持创业、健全工作体系”,均是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核心问题,可以比较全面地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层次与质量。坚持普陀的特色和条件,在国家和上海市总体要求下,分门别类、分行分业,提出非常细致的措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科学性

《普实施办法(草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表述仔细到位及具体周到,有效融合了中央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明确职责,可以帮助退役军人圆满实现就业创业,可以有效带动退役军人们拓宽就业面,有效降低政府和社会安排就业的压力。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创业工作具有示范性,退役军人的成功创业可以影响其他退役军人的选择路径。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关于退役军人企业性质的认定

需要积极认定退役军人企业,区别一般企业给予支持和指导,特别是认定企业应有一定标准。建议增加:(八)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投资人、股权关系人、高管等符合退役军人企业的标准的,积极帮助企业认定为退役军人企业,在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2、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创业

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关键是动员社会力量,动员已经成功创业的退役军人,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形成社会力量对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的支持氛围。建议增加:(十八)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鼓励已经创业的退役军人,建立社会创业专家团队。

3、宣传培训教育

建议增加:(二)“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及职业生涯规划,”“为退役前士兵提供学历教育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4、加强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吸纳

在适合的位置增加或与其他条目合并,对特别优秀的在本区内就业创业的退役军人,可结合本人在部队贡献等历史情况,再结合创业情况,再加上个人学历、社保等基本条件是否达标,每年给予一定比例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5、充分利用高校职业技能培训资源

增加:充分用好本区高校(如华东师大科技园)职业教育培训、孵化、服务等相关优品资源,以利于退役军人的就创业。

以上建议关于退役军人企业性质的认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创业、宣传培训教育、充分利用高校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被采纳,加强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吸纳未被采纳,理由是:人社已有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政策,对退役军人同样适用,属于普惠政策,不需要单独列出。

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