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3年03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政府质量奖是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和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与本市分别设有中国质量奖、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普陀区政府质量奖设立于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普府〔2015〕34号)),并于2017年、2021年分别进行修订(《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普府规范 〔2017〕 2号)、《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普府规范 〔2021〕 2号))。

2022年,上海市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对《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包括奖项设置、评比周期等内容。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要求,将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将更名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的管理工作,保持与上级政府质量奖管理的一致性,确保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符合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修订工作。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馈情况

风险评估的主体是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风险简易评估。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我局已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区质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内部合法性自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无重大意见建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制度,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升全区总体质量水平。

相关行政部门、部分市场主体可能存在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中部分要求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风险等级属于低风险。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修订后,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文件的宣贯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时收集政策执行效果并按需修订,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制审查。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