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问:本实施意见适用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本意见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经认定的融资租赁业企业(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问:本实施意见包括哪些扶持内容?

答:本实施意见包括落户资助、用房资助、人才资助、增资资助、营运资助、区域关联资助、优化行业生态等方面的扶持内容。


3、问:本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

答:吸引融资租赁机构集聚,给予落户资助;鼓励企业驻区发展,提高房租资助金额;支持人才培育,给予融资租赁人才安家资助、住房资助和人才资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给予企业增资资助和营运资助;支持融资租赁企业服务本区企业并给予相关资助;优化行业生态,鼓励行业功能性机构、论坛、展会落户本区。


4、问:落户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新引进的重点融资租赁企业,经认定,根据实缴注册资本及市相关部门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落户资助。


5、问:用房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资助和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租房资助。


6、问:人才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1)对新引进的重点融资租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认定,每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安家资助;在上海购置自有住房的,经认定,每人另外给予最高30万元的住房资助。

(2)对融资租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认定,根据其区域贡献情况,给予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人才资助。


7、问:增资资助、营运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融资租赁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增加3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20万元至900万元的增资资助。根据融资租赁企业年度区域贡献和增长情况,给予一定的营运资助。


8、问:区域关联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相关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当年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规模的1%给予资助;对当年购入本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合同金额1%给予资助。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问:在优化行业生态方面有哪些扶持类型?

答:(1)支持在本区设立融资租赁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功能性机构,经认定,按照机构类型和级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落户资助。

(2)支持在本区举办有影响力的融资租赁行业峰会、论坛等活动,经认定,根据活动级别,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鼓励研究机构等金融智库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根据课题级别,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10、问:请介绍一下政策条款的申报和审核流程。

答: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受理扶持项目申请、审查、答复,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区金融办负责实施流程和细则,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


11、问:对扶持申请人的扶持额度有限制吗?

答:有。扶持对象享受本区各类奖励、资助等扶持资金总和原则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为限。


12、问:本实施意见的政策咨询渠道?

答:咨询电话:区金融办 杨庆52564588-2462、陈珊52564588-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