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陀区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实施意见》政策二次解读

2021年06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  问:本实施意见适用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相关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批准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业企业。具体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批准设立的,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  问:本实施意见的扶持方式包括哪些?

答:扶持方式包括开办扶持、用房资助、增资资助、营运资助、人才奖励、区域关联资助和并购交易资助等。

3  问:开办扶持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新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实缴注册资本及市相关部门认定,可最高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开办扶持。

4  问:用房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新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资助和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租房资助。

5  问:增资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融资租赁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增加5亿元(含)以上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900万元的增资资助。

6  问:营运资助、人才奖励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年度区域经济贡献度和增长情况,可给予一定的营运资助和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人才奖励。

7  问:区域关联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对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相关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当年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规模的1%比例给予资助;对当年购入本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合同金额1%给予资助。以上扶持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  问:并购交易资助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支持有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跨地区并购和市场重组。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地在本区且区域经济的贡献度达到认定标准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9  问:请介绍一下政策条款的申报和审核流程。

答: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负责受理扶持项目申请、审查、答复,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区金融办负责实施流程和细则,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

10 问:对扶持申请人的扶持额度有限制吗?

答:有。对申请扶持政策的企业,扶持金额原则上以企业年度区域经济贡献度为限。 

11 问:本实施意见的政策咨询渠道?

答:咨询电话:区金融办 杨庆52564588-2462,陈珊52564588-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