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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关于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关于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办法》的通知

相关科办、部门、中心、单位,各居民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

《曹杨新村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21日


曹杨新村街道关于人大代表、党代表

意见、建议的办理办法

(2016年1月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办法》(普会办〔2015〕13)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汇总和分类

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党代表工作室负责对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中反映的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分类。凡属于街道职责范围之外的建议,由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党代表工作室上报区相关部门按区里要求处理。凡属于街道职责范围内能够处理的建议,统一交街道网格中心派单处理。

二、接收和交办

街道网格中心应在收到建议2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的甄别、确定承办部门,并交承办部门处理。由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由街道网格中心确定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三、办理和答复

1、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进行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凡是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应当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纳入规划或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如实说明情况。

2、承办部门应在收到建议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情况特殊,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部门必须事先向街道网格中心说明情况,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处理方案。

3、正式答复前,承办部门必须征求代表意见,经其同意后,正式填写“曹杨新村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一事一议)”书面答复,并请代表当场签字。反馈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代表,一份交代表联系的居民区备案;一份交网格中心备案;一份交承办部门存档)。

4、代表对办理反馈表示不满意的,承办部门应重新研究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代表。代表对重新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网格中心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召开解释说明会,并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老百姓反映较多的社区管理中的疑难问题,上报街道行政党组处理。

四、总结和存档

1、街道网格中心,自收到人大代表联络室、党代表工作室建议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向人大代表联络室、党代表工作室进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

2、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由网格中心牵头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各职能部门的处理结果、评价进行汇总存档,为街道考核提供依据。

3、建立跟踪办理工作制度,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网格中心牵头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对承诺的事项和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二会期间”代表、政协代表、社区代表意见、建议处理参照本办法实行。

附件:《曹杨新村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

况反馈表》

附件:

曹杨新村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编号:20 年 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姓名


工作单位与职务



 代
 表
 联
 络
 办
 填
 写

代表
 联系电话


所联系居

委会名称


人大代表 ?

党代表 ?

代表
 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可另附页):





















联络办
 经办人签字


交网格中心
 日 期

年 月 日

网格中心
 拟办意见



 网格中心
 填
 写


网格中心
 经办人签字


交承办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
 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

已解决或采纳
 ( )

列入计划解决
 ( )

留作参考
 ( )

转其他单位处理
 ( )

其他:


 承
 办
 单
 位
 填
 写

具体办理情况(可另附页):


(承办单位盖章)



承办单位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
 负责人签字


反馈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对
 办理情况
 进行评价

是否同意
 该办理结果

同意


理解


保留


不同意



 代
 表
 填
 写

办理态度
 满意度评价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代表签字确认


说明:

1、各承办单位自收到本表20日内应办理完毕,向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反馈办理情况,请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签字确认;

2、办理结束后,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代表,一份交代表联系的居民区备案;一份交网格中心备案;一份交承办部门存档。网格中心联系方式62167000*8608,详情请询网格中心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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