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上海并购金融集聚区大型平台活动筹备制度

2016年05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随着上海并购金融集聚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并购金融要素对接会、并购金融沙龙、并购金融峰会等相关活动将呈常态化趋势。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媒体及世界发达金融城区的战略合作,提升集聚区建设的国际化程度,打响集聚区的品牌知名度,拟设立集聚区大型平台活动筹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工作小组”),制订本办法。

  一、筹备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第一条 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集聚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

  第二条筹备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府办主任兼任。

  第三条 筹备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

  第四条 筹备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建立筹备工作小组联络员制度。筹备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位联络员,定期传达沟通信息。

  二、筹备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第六条 筹备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职责,积极贯彻落实筹备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决定、部署,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

  第七条 筹备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区府办:牵头召开区内协调会,统一协调、明确责任、落实节点、协同推进;

  区政府政策研究室:负责主题报告、领导讲话、新闻统发稿等各类文本的审核定稿等;

  区新闻办:负责新闻通气会、媒体宣传报导、现场采访等;

  公安分局:负责保障区内城市安全、维持交通秩序;

  区财政局(金融办):配合区府办草拟会议方案,制作会议议程,牵头组织发放邀请函、确认出席名单、布置会场、制作资料等各项事务;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区域市容、市貌整治清理和维护;

  区投资办:联络、邀请集聚区内代表性企业(机构)高管与会,动员其它企业(机构)积极参会;

  长风管委办:负责邀请集聚区内金融企业(机构)、功能性机构等高管与会,草拟协议文本,落实会议场所、停车、就餐、会场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要求各自负责联络对应市级部门,确保邀请人员出席、发言、签约等。

  三、筹备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第八条筹备工作小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遵守严格的程序规范,实行全体会议制度。

  第九条 筹备工作小组全体会议根据平台活动的既定日程,由筹备工作小组组长根据筹备进度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沟通协调情况、明确时间节点、讨论活动议程,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活动成功。

  第十条 视平台活动内容和管理职责归属,上述会议可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协同配合做好活动组织工作。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集聚区大型平台活动筹备工作小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