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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说明

2023年07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22年,我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聚焦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着重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推进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现将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框架。区级层面,在区委、区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区级指导,近年拟发《普陀区2022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2022年上海市普陀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陀区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普陀区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普陀区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陀区区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性文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性文件。预算部门(单位)层面,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和业务协同机制。业务开展到哪里、资金使用到哪里,预算绩效管理就延伸到哪里,不断促进绩效责任的细分和落实。

二是完善协同机制。对内,进一步明确分工,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深化业务科室与绩效科室之间的联动,强化业务科室绩效责任意识;对外,主动向区领导、区人大代表汇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报告,相关材料报人人代会及区府专题会,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材料报区第十七届人代会第1次会议参阅、《上海市普陀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上半年情况汇报》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阅,内容包括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情况、部分财政评价报告摘要、部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价表等。接受审计等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形成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闭环。

三是建设指标体系。通过梳理比较、总结归纳,推动主要领域和行业逐步建成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在历年财政评价及部门评价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社区卫生类、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类、街道(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补贴类、绿化建设类、信息化建设类等行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是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对内,落实《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遴选机制;对外,财政评价方面,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加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管控,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评估表》,加强市区联动、行业监管,不断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公信力;部门绩效目标、自评价、部门评价方面,通过多轮次培训及考核导向,不断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五是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开展多轮次培训,年初与全区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业务交流,主要沟通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工作总体主要方向及近期业务内容。1月开展两场2021年度预算绩效系统项目、财政政策、部门整体自评价模块操作演示培训,每场培训人数控制在40人以下。将原定3月下旬线下开展的年度工作要点、近期文件解读及系统操作培训由于疫情原因改为通过录制培训视屏等线上形式开展。下半年与支出科室分条线共同开展5场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信息公开、跟踪评价等近期重点工作培训,指导部门单位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重点项目绩效事前评估。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业务培训,在财政评价、再评价过程中,及时组织第三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财政对于该项目评价的各项要求,确保评价过程不出现偏差。今年由于启动财政评价阶段疫情较为严重,未开展集中培训,改为线上要求下达与各项目绩效、业务、机构三方视屏、电话沟通相结合方式。

六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预算系统绩效模块升级,实现区本级及两镇所有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跟踪、绩效自评价均通过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开展,有效提升管理效率。2023年度预算,试点使用新预算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整合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以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融合,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七是强化预算部门(单位)责任约束。进一步夯实部门(单位)责任主体意识,指导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和业务协同机制。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区级工作要点,每年制订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制定部门重点项目清单,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密部门、含涉密项目的部门填报涉密部门、项目备案表,报区财政局备案。修订完善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年初对各预算主管部门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年末开展2022年度考核,以考核促提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持续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区、镇两级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重点针对上阶段市级绩效督导发现的相关问题予以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认真研究基层工作特点和基层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街道、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基层绩效管理效能。

二是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事前绩效评估方面,采取部门与财政同步推进模式,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区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将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相结合,财政由支出科室牵头,选择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技术复杂或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推动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的论证评估。

绩效目标方面,2022年配合信息化系统单位整体目标模块开发,开展全区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预算部门(单位)完成2022年度绩效目标编制,配合支出科室审核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线上及线下全部编报,实现全覆盖。

绩效跟踪方面,组织部门(单位)开展财政项目及政策年中绩效跟踪管理,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双监控”,实现绩效跟踪全覆盖。

绩效评价方面,一是组织部门(单位)对2021年度财政项目及政策项目开展全覆盖式自评价。二是完善财政评价工作,选择26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其中5个整体支出项目、2个再评价项目),在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评价指标与预算单位自己设置的绩效目标之间的差异以及预算支出的成本分析,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评价问题整改。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内,编制《2022年度财政重点评价项目问题建议一览表》交支出科室,推进评价结果应用的落地落实,根据不同的绩效问题和支出科室联动,年末由支出科室书面反馈评价结果的应用情况,将问题整改与预算安排、支出管理、政策调整相挂钩。对外,指导督促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问题整改与预算安排、支出管理、政策调整相挂钩。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指导部门(单位)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价相关信息,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目标公开、绩效自评价公开检查,统计公开相关信息并督促公开不到位的部门及时整改。在绩效目标公开方面,要求预算单位一级项目的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全部公开,原则上公开的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50%;在评价结果上,要求预算单位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50%,同时区财政局公开当年度非涉密财政重点评价报告正文。

三、以考核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

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抓好“一头一尾”,即:年初下发本区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明确各项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及考核细则,指导各部门(单位)有的放矢地推进各项任务,强化绩效管理主体的责任意识;年末做好考核及其结果应用,以考核促提升,进一步强化升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责任主体意识,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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