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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878
主题分类:
财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09 10:04:23
发文字号:
普财〔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区各预算主管部门、长征镇、桃浦镇:
为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现将《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21〕25号)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