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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3年6月21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上海市普陀区 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草案)  2023年1-6月收支执行情况表》(以下分别简称《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及预算审查专家组成员等作了专题汇报。2023年7月6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反映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决算报告》中增加债务率相关表述,具体为“政府债务率为66.35%,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全面反映2022年底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构情况。

《决算报告》中已按功能分类科目详细列支2022年全区和区本级各类级科目支出情况,完整反映政府整体运行状况。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鲁霖  联系电话:52564588转2497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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