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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2年12月12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陀区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以下分别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22年12月15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报告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在《预算报告》中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增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即“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并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着力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快推进财政政策落实、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更好地发挥财政预算在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加快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更加有效的综合财力保障”,保持与中央最新会议精神相衔接。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在《预算草案》中增加《2022年普陀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表》,以项目的形式详细反映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的投向使用情况。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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