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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18年12月11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陀区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以下分别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18年1月3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的要求,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对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落实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问题。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等相关精神,进一步优化报告内容。一是在《预算报告》的“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部分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深化财税改革攻坚,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效拓展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使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支出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财政调控经济发展的手段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进一步增强财政经济运行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在《预算报告》的“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部分提出“全面落实2018年既定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为个人、企业带来更多获得感。认真贯彻2019年即将实施的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在减税方面,继续降低增值税税率,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在降费方面,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质量和效益,为经济增长培育新动能”。

二、关于部分科目2018年支出执行的问题。一是由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原因,经分析,“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因政策性变化,调减部分项目经费;“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执行主要集中在年底,主要是部分科技发展区级匹配资金需待市级政策明确再拨付资金。二是在《预算草案》的“关于普陀区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说明”中,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作进一步说明。三是在下一步预算管理工作中,将进一步推进年度预算精准编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同时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认真制订和落实用款计划,对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跟踪资金落实情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关于及时调整部门预算相关定额标准的问题。一是在《预算报告》中“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部分提出“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建立项目资金支出标准,以标准规范支出,更好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二是在下一步预算管理工作中,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建立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定期调整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技术改革创新等因素,及时调整定额标准,更好发挥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普陀区财政局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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