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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陀区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以下分别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19年12月20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报告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补充2020年组织收入及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的举措。在《预算报告》的“全力以赴组织财源税源”部分补充说明了“通过多部门联动协同,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规模体量大、成长性高、引领性强的产业集群,有效实现促产税、调结构、出成果;着力提升楼宇园区能级,在楼宇面积落地率、产业集聚度、单位面积税收产出提升上下功夫;建立并做实区、街镇两级招商引资和服务经济体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源头管控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持续平稳增长”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补充说明预备费使用情况。在《预算报告》的“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部分补充说明了“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支出,动支预备费予以安排,2019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49000万元,主要用于因政策性因素新增的各类基本支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经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智能安防项目建设、卫生健康系统临床优势学校特色专科建设等经费支出,已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的相关内容。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