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22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06 17:53:54
发文字号:
普财〔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区政府:
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区人大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在召开初审会的基础上,出具书面初审意见,由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就初审意见出具书面处理报告。人大初审意见及财政局处理报告均将作为人代会参阅材料,供人大代表参阅。
12月31日,区人大出具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预算报告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草拟了《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详见附件),经区政府同意后,将作为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参阅材料提交区人大。
妥否,呈示。
附件:1.《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