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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1年6月29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上海市普陀区 2020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草案)2021年1-6月收支执行情况表》(以下分别简称“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21年7月13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决算报告》及《决算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在《决算报告》中增加“存量资金使用情况”,详细说明2020年度存量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及金额。2020年,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的统筹力度,全面清理预算单位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杜绝财政资金闲置“睡觉”,将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决算草案。在《决算草案》中增加“2020年普陀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明细表”,全面完整列示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及金额。2020年,市财政局转贷我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4790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统益里、泰来坊老旧小区改造,西张家宅棚户区改造,长寿E6-3地块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新建等。

三、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注释。在《决算草案》的“名词解释”部分增加 “批次贷”等相关内容,便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阅监督。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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