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1年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2021年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坚持惠民生、助发展、促改革、强能力,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以党史学习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化医保改革的持续工作动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对上海的工作要求,紧密联系医保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深入开展专题研讨,着力提升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加强学习强国APP在局系统的推广使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届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紧紧牵住“责任制”牛鼻子,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树牢廉洁自律意识。严格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做好年度公务员招录、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加大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推进干部交流,通过导师带教、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建更多实战平台,加快干部梯队建设。以提升政治能力为核心,聚焦医保中心工作,围绕提升干部“七种能力”,组织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强化医保干部专业化建设,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敢为先锋的医保干部队伍。

(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积极打造医保特色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基层,推进大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

(五)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管理

制定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夯实各级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不断增强普陀医保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舆情引导和应对,加大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推进落实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优做细做实“快·乐·心·情”医保经办服务品牌,深入推进医保政风行风建设。

二、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六)强化日常监管

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加强条例宣传解读,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巩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成果,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区内各类定点机构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区内所有定点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

(七)健全基金监管工作机制

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间的监管联动,健全综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落实医保医师记分管理制度,探索医保医师约谈与医师记分挂钩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履约考核,加强医保费用审核。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完善区级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建设。

(八)加强长护险重点环节治理

针对居家上门等重点环节,整合多方力量,联合区卫健委、区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积极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评估和服务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长护险定点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促进长护险制度规范发展。

三、深化医保领域改革,助力健康普陀建设

(九)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加强患者救治、核酸检测等费用保障,严格落实“两个确保”。有序做好2021职工医保年度转换工作。继续做好区域医疗救助工作,落实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支持政策,确保应保尽保。落实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和互助帮困计划工作。稳妥承接生育保险经办服务,不断提升管理综合效能。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各项医保政策,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十)深化医保支付和药品耗材招采改革

继续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完善总额预算框架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继续推进我区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试点。继续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切实减轻群众药费负担。继续落实好医疗器械“阳光采购”工作。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落地相关工作。

(十一)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继续做好全区长护险服务总量调控工作,细化落实目标,加强政策宣贯,严把评估标准,优化服务结构,优先保障重度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我区长护险经办试点工作,提高长护险评估和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总结试点成效,为全市推广商保经办长护险试点提供普陀经验,贡献普陀智慧。

四、把握医保发展新形势,提升医保治理能力

(十二)明确““十四五””目标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本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把握本市医保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确定区域““十四五””期间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和推进计划。

(十三)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加强医保经办精细化管理,完善经办管理制度。落实医保政务服务清单事项,优化公共服务。持续做好“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工作,抓好“全国医保电子凭证”落地实施,推进流程再造,优化服务能级,提升网办能力,为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时间、减资料、减跑动”,促进线上线下医保服务融合发展。

(十四)推进医保法治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局系统医保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医保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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