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普陀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通知
各街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时代主题,创新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普陀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框架
(一)区级层面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领导全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
(二)各街镇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
(三)各居村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小队。
二、人员招募
街镇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原则上队长由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同志担任,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分队联络员。
居村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小队由各居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招募组建,队员由辖区内热心公益事业、服务事业的退役军人及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同志构成,原则上志愿服务队人员为5-7人。
三、管理方式
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员以自愿加入为原则,隶属街镇、居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管理,开展活动由街镇、居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指导开展。
四、主要任务
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社会应急救援、关心关爱社会、帮扶救助脱贫攻坚等公益性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社区治理中、服务群众中开展公益类、荣军类、应急类、暖心类等各式活动。具体如下:
(一)公益类:参与社区治理建设的服务工作。
(二)荣军类:有组织地参与立功送喜报,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配合街镇、居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张开展入伍“四尊崇”、退伍“五关爱”活动。
(三)应急类:有组织地参与辖区内抢险救灾及突发事件处置。
(四)暖心类:帮助退役军人创业、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家属、关心关爱特困退役军人。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镇、居村两级要迅速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并明确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二)严格招募对象。优先选用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的退役军人,对有不良记录等不宜招募情形的一律不得作为志愿者招募。
(三)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旨在擦亮退役军人名片,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要积极将最美退役军人作为吸收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四)强化宣传报道。从成立至开展工作要全程加强宣传,提升退役军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附件:1、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志愿者登记表
2、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志愿者汇总表
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