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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2023年04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市实际,编制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五)《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六)《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七)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强化区应急局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应急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权威,为普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优化年度计划,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和相关领域,明确执法工作量和执法范围。深化季度计划,统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重点执法事项和精准执法要求,明确执法事项。细化月度计划,避免市级督查抽查和区级重点检查之间重复执法,明确执法对象。执法事项和执法对象每月提前向社会公示。

2.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联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本部门随机抽查。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实施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抽调部分精干执法力量协同市应急局执法检查。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统筹各街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各街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进落实应急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保持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实行“互联网+执法”模式,全面运用市统一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确保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全部实现信息化,加快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4.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准军事化管理,按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有关规范,加快人员配置、标志标识、办公场所、执法装备、规章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标达标,探索执法办案量化评议考核,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能力。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商贸企业等为重点。

(三)内容

计划执法检查以市应急局执法事项和案由梳理清单为基础。执法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分工

执法检查由区应急局执法大队、区应急局法制科组织开展。其中:重点检查涉及区重点单位和专项执法检查的,相关区应急局各业务科室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参与。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334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47家次(占比74.0%),一般检查87家次(占比26.0%)。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1。

(一)重点执法检查(共247家次)

1、重点单位执法检查。采取“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按照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中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计划检查52家次,对重点工贸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计划检查119家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并结合年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54家次。

3、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在市应急局执法总队牵头下,根据计划从重点监管单位中随机抽取8家危险化学品、工贸单位,组织开展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8家次。

4、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区范围内6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半年检查2次,计划检查12家次。

5、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我区的执业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2家次。

重点执法检查主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工贸行业重点监管企业目录详见附件2。

(二) 一般检查(共87家次)

依据应急部门权责清单,对其他单位开展执法抽查,强化对属地监管的督促指导。

1、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其中计划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10家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抽查5家次;同时配合其他主管部门开展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计划抽查7家次。

2、对其他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抽查。结合各街镇和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的情况,对其他工贸企业开展抽查,计划抽查65家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推进本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指导各街镇(工业区)加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街镇(工业区)对所属企业填报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归纳,找出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点、安全工作薄弱点,研究制定针对性、精准化的防范管控措施。

(二)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对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三)做好区安委办各类考核、督查、巡查工作

依托区安委会(办)工作机制,参与各类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巡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四)其他有关工作

继续做好月度行政执法计划上报公示、执法检查统计、季度典型执法案例等联网直报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季度、月度执法计划,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更新印发后,行政执法内容和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有关规定另行调整编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附件:1.2023年普陀区应急局执法计划安排表

          2.2023年普陀区应急局重点单位名单

          3.2023年普陀区应急局执法工作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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