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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定的《普陀区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财政局制定的《普陀区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普陀区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准确反映本区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根据《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建立本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行政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则,创新改革。结合本区实际,拓展改革思路,注重制度创新,在全面落实政府会计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本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规范管理,促进公开。建立规范操作制度,明晰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会计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落实中央和市级改革要求,以信息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准确高效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体系,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发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作用,为政府决策服务。

三、具体内容

(一)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认真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着力增强政府财务会计核算功能。规范政府部门对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规范国有企业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财政补贴的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夯实政府财务报告核算基础。

(二)研究完善制度体系。组织实施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完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办法,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按照中央统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代表政府管理的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企业国有资产、应收税款等资产,按照规定界定产权归属、开展价值评估;分类清查核实部门负债情况。

(四)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工作。结合行政单位决算审签制度和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制度,建立与政府会计准则相适应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逐步扩大审计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政府财务报告公开细则,适时报送并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五)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分析利用。为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评价指标提供支持,促进政府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优化公共资源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完整反映其履行职责情况和能力。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评价标准体系,对政府中长期收支情况、债券还本付息支出趋势、可偿债资源等进行分析和评价,为政府绩效评价和中长期风险预测提供依据。

四、职责分工

(一)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是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主要负责如实、准确地对本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进行核算和反映,按照统一要求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加强部门财务分析,促进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二)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告,根据本部门职能特点,完善相关资产负债管理制度。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统一规范具有行业特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加强本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定本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制度,细化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合并等程序,保证本部门财务报告质量。

(三)财政部门:区财政局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负责清查核实财政直接管理的政府资产和负债;指导和督促部门及单位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并按规定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报送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各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做好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等;审计部门要按照规定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监督考核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

要认真做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改革内容。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主管部门和各预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新准则、新制度的培训,并将业务培训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业务培训质量,从思想认识、业务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提升财务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完善规章制度

逐步规范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并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有机衔接。

(四)加强内部控制

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和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管理岗位,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规。

 

普陀区财政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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