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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普陀区信用工作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国家信用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推动信用建设与区域发展深度融合,助力打响“人靠谱(普),事办妥(陀)”品牌。

一、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构筑“人靠谱(普),事办妥(陀)”信用高地

1、深化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加强与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惠普(陀)特色金融产品,助力中小微企业更加便捷、精准获取融资服务。(区金融办、区发改委)持续推进“批次贷”业务扩量提质增效,积极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放大效应。(区财政局)根据融资信用需要,依法依规推动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区大数据中心)深入园区、楼宇等,开展信易贷平台宣传活动,扩大覆盖范围。(区发改委、区金融办、相关单位)

2、扩大信用便民惠企应用范围。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各相关单位)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为各类守信主体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补贴、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文体活动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探索开展“信易购”“信易游”项目,拓展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促进消费提升。(区商务委、区文旅局)

3、提升信用赋能社会治理水平。加强在行政审批、政策扶持、表彰评优、招商引资等领域开展信用核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聚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领域,探索信用数据应用场景。(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推进普陀区“一企一档”创新监管工作,探索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建立养老机构“一院一档”,开展养老机构跨部门、全生命周期监管。(区民政局)

二、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助推“放管服”改革

4、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将信用承诺及承诺履行信息向区公共信用平台归集,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形成反馈闭环机制。(区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完善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区府办、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进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信用承诺。(区民政局、区工商联)

5、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在食品生产和销售、餐饮服务、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产品追溯、特种设备、网络市场监管领域,落实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抽查,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纳税、物业、环保、职业培训、劳动监察、安全生产、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长护险、工程建设、律师律所、民办教育、医疗卫生、文体旅游、政府采购、城管执法等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公共信用信息和自身掌握的监管信息,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或模型,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类。运用信用分级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加大抽查、现场检查的力度。(区税务局、区房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建管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

6、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加大信用可修复理念和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缩减信用修复办理时间。(区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推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提醒服务。(区发改委)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修复工作协同,落实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信用建设协同联动,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7、提升信用信息系统服务能级。依托区公共信用平台升级建设,优化信用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基础功能,支撑高质量、多场景的信用应用。(区发改委)深化信易贷平台功能,通过接入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联通全国平台。(区金融办、区发改委)

8、夯实信用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落实国家信用示范区复评等各项重点任务。做好市对区信用年终考核迎检工作。(区发改委、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完善信用监测评估机制。根据上海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落实本区政务诚信建设任务,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区发改委、区府办、区公务员局、区司法局、区建管委、区统计局、区法院)开展干部“靠谱指数”评估工作。(区委组织部)按月度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评估,不断提升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区发改委)研究建立“半马苏河·七彩秀带”信用发展指数。(区发改委)

10、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深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点亮中国”“市民修身行动”“诚信宣传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团区委、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提升群众对我区诚信建设的满意度。(区发改委、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诚信兴商活动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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