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2017年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报告
2018年03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前言
2017年对于普陀区政府应该是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2017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于印发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将普陀区确定为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之一。该试点工作的目标为在2018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2017年6月19日,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普陀区政府结合自身的区情实际印发了《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各单位的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2017年9月6日,普陀区政府又发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体系”系列标准,这是全国第一个按照GB/T24421制订的关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体系,共包含152项标准,其中本区标准104项,从基础、保障、提供等环节,为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提供了规范。
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保障监督制度之一,社会评议制度越来越受到国家及上海市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视。普陀区政府已连续多年委托第三方对普陀区政府下属的委、办、局及街道、镇进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议工作,并将第三方的评议报告公布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接受公众监督。可以看出,普陀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已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本次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是对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积极回应;是对普陀区各工作部门是否及时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上海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总体方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本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尤其是2017年新颁布的《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关于政务公开最新要求的考察。为了能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评议单位制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体系,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三个大方面,对各被测评单位进行测试与评议。
一、评议依据
为促进普陀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化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17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对普陀区各委、办、局及街道、镇2017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二、本次评议说明
(一)评议对象
本次评测范围是普陀区全区37个政府单位,包括27个委、办、局和10个街道、镇(如表1所示)。
表 1 2017年度普陀区政务公开评议对象
类别 | 单位 |
委、办、局 (27个) | 发改委、商务委、科委、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体育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安监局、民防办、投资办、侨办、民政局、人社局、建管委、环保局、规土局、文化局、卫计委、审计局、民宗办、监察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旅游局、教育局 |
街道、镇 (10个) | 曹杨街道、甘泉街道、宜川街道、长风街道、万里街道、长寿街道、真如镇街道、石泉街道、长征镇、桃浦镇 |
(二)评议考察内容及打分方式
本次评议主要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各委、办、局及街道、镇的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主动公开方面,本次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各工作部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是否涵盖“五公开”各方面)、政策解读、舆情(热点)回应、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与公开效果进行测评与打分;
依申请公开方面,测评人员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申请分为两轮,其中包括至少一轮特殊类型的信息公开申请(如咨询类、特定行政管理领域业务查询等)),根据分析各工作部门的答复,对各工作部门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性、答复时效性、答复效果进行测评与打分;
保障监督机制方面,本次评议对各工作部门是否建立有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易于联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否多样、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否内容完备且准确进行测评与打分;
* 本次评议将依据各被评议单位不同的职能要求,首先计算出各单位需满足要求的总分,然后测评出各单位实际满足要求的分数,最后按照100分制折算出最终得分。
(三)评议考察重点
基于委、办、局和街道、镇在职能分工方面的不同,本次评议将以下方面作为本年度社会评议的重点考察内容:
委、办、局:
公开内容全面性(是否全面覆盖“五公开”);
政策解读;
舆情(热点)回应;
依申请公开处理方式及结果合法性。
街道、镇
公开内容全面性(是否全面覆盖“五公开”);
舆情(热点)回应;
依申请公开处理方式及结果合法性;
咨询途径畅通性。
(四)评议方法
本次社会评议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法开展:
1、按照评议体系中的指标,对被评议单位在各种主动公开渠道的主动公开工作进行浏览、检索、测评与打分。在浏览与检索过程中,不仅对被评议单位自身的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浏览,同时会进行纵向(被评议单位的市级上级单位)与横向(上海市其他区与被评议单位具有同样职能的单位)浏览比较,力求测评结果更加合理和公正;
2、通过上海普陀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渠道向各被评议单位递交申请,根据各被评议单位的答复情况,对各被评议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渠道通畅性、答复时效性及答复效果进行评估及打分;
3、利用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于一些无法通过网络浏览获得的信息进行了解与测评;
4、由项目组成员对各被评议单位的测评结果进行交叉复核,确保最终测评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客观性。
(五)评议覆盖范围
* 本次评议覆盖的是各被评议单位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测评人员网络检索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三、本次评议结果
基于评议单位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我们对普陀区27个委、办、局和10个街道、镇分别进行了具体评议。各单位具体评议结果如下:
(一)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排名
表 2-1 2017年度普陀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排名(委办局)
名次 | 部门 | 主动公开得分率 | 依申请公开得分率 | 保障监督机制得分率 | 总分 (100分) |
1 | 教育局 | 91.18% | 100% | 95.00% | 94.44 |
2 | 卫计委 | 92.00% | 100% | 92.50% | 93.58 |
3 | 房管局 | 85.71% | 100% | 97.50% | 93.41 |
4 | 市场监管局 | 86.25% | 100% | 92.50% | 91.15 |
5 | 旅游局 | 91.04% | 93.75% | 90.00% | 91.06 |
6 | 监察局 | 73.33% | 100% | 92.50% | 87.21 |
7 | 文化局 | 66.67% | 100% | 97.50% | 85.87 |
8 | 体育局 | 62.12% | 100% | 97.50% | 84.83 |
9 | 发改委 | 80.00% | 100% | 82.50% | 84.62 |
10 | 绿容局 | 60.61% | 100% | 97.50% | 84.27 |
11 | 人社局 | 72.97% | 100% | 85.00% | 82.80 |
12 | 司法局 | 65.15% | 100% | 90.00% | 82.58 |
13 | 投资办 | 60.00% | 100% | 92.50% | 82.56 |
14 | 民防办 | 62.50% | 100% | 90.00% | 81.82 |
15 | 民政局 | 63.77% | 93.75% | 92.50% | 81.77 |
16 | 民宗办 | 70.00% | 100% | 77.50% | 79.07 |
17 | 规土局 | 64.86% | 100% | 82.50% | 78.49 |
18 | 国资委 | 60.32% | 93.75% | 82.50% | 76.57 |
19 | 建管委 | 62.67% | 100% | 77.50% | 75.40 |
20 | 财政局 | 80.95% | 100% | 55.00% | 73.47 |
21 | 环保局 | 46.05% | 100% | 85.00% | 71.81 |
22 | 商务委 | 61.04% | 100% | 65.00% | 69.31 |
23 | 审计局 | 36.67% | 100% | 80.00% | 68.60 |
24 | 科委 | 65.15% | 93.75% | 60.00% | 67.98 |
25 | 安监局 | 60.27% | 100% | 60.00% | 67.03 |
26 | 城管执法局 | 61.19% | 100% | 52.50% | 64.25 |
27 | 侨办 | 30.00% | 25.00% | 45.00% | 36.05 |
图1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总体得分情况(委办局)
表 2-2 2017年度普陀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排名(街道、镇)
名次 | 部门 | 主动公开得分率 | 依申请公开得分率 | 保障监督机制得分率 | 总分 (100分) |
1 | 甘泉街道 | 94.12% | 93.75% | 97.50% | 95.89 |
2 | 曹杨街道 | 94.12% | 93.75% | 95.00% | 94.52 |
3 | 万里街道 | 100% | 93.75% | 87.50% | 91.78 |
4 | 长寿街道 | 64.71% | 100% | 97.50% | 90.41 |
5 | 真如街道 | 94.12% | 84.38% | 90.00% | 89.73 |
6 | 长风街道 | 58.82% | 100% | 95.00% | 87.67 |
7 | 桃浦镇 | 70.00% | 93.75% | 92.50% | 86.84 |
8 | 宜川街道 | 58.82% | 93.75% | 95.00% | 86.30 |
9 | 石泉街道 | 58.82% | 93.75% | 92.50% | 84.93 |
10 | 长征镇 | 65.00% | 100% | 82.50% | 81.58 |
图2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总体得分情况(街道、镇)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议结果
本次主动公开工作的评议,主要从“公开内容”、“政策解读”、“舆情(热点)回应”、“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2017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几个方面对各单位进行测评。现对各单位主动公开工作中的亮点及出现的问题汇总如下:(二)主动公开工作评议结果
1、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方面普遍做得较好。但是,有少部分单位仅仅部分完成了“五公开”工作,未能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2、总体来说各单位的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多家单位政策解读方面未能得分;
3、总体来说各单位对政务舆情、社会关注热点的回应工作力度相比2016年有了较大的提升,多家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了回应关切的工作,尤其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更便于与群众互动的平台;
4、各家具有行政许可权或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基本上都很好地完成了“双公示”工作,少数单位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及时性存在瑕疵;
5、各单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
图3 主动公开各项指标平均得分率(委办局)
图4 主动公开各项指标平均得分率(街道、镇)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评议结果
本次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评议,主要以测评人员通过网络申请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的公开,依据各工作部门的答复,从“申请渠道畅通性”、“答复时效性”以及“答复效果”三个方面进行测评。
总体来说,无论是委办局还是街道、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都做得非常出色。首先,绝大部分单位都能及时、依法对信息公开的申请进行答复。更重要的是,对于不符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申请,绝大部分单位除了依法告知申请人所申请的内容无法或不能提供外,都从便民的角度进行了解答或提供了相关信息,并且有多家单位主动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取得了很好的答复效果。
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如下:
1、个别单位未能在法定时限内对申请进行答复;
2、个别单位答复的形式不够规范,书面答复时未在落款处盖章;
3、个别单位答复的内容完整性不够,未告知申请人对答复不服时的救济途径;
4、个别单位送达方式存在瑕疵,使用了非邮政快递送达《告知书》。
图 5 依申请公开各项指标平均得分率(委办局和街道、镇)
本次对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保障监督机制的评议,主要从“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几个方面对各工作部门进行测评。现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的亮点及出现的问题汇总如下:(四)保障监督机制工作评议结果
1、所有单位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并配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但是,少数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外公布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另外,个别单位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不畅通;
2、2017年有多家单位新开通了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此类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但是,少数单位依然仅依靠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广泛性不佳;
3、大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都存在不准确的情形,如“主动公开文件目录”中包含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或者“依申请公开目录”中包含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
4、多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都包含一些需要更新的信息,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
5、少部分单位未公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 6 保障监督机制各项指标平均得分率(委办局和街道、镇)
四、发展建议
(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在于要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在普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体系”发布后,各单位有了更明确的公开标准,应当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的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的力度
《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于行政机关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对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的重视程度,取得更好的政务公开实效。
政策解读方面,建议各单位不仅要满足“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布重要信息不少于2次”这一量的要求,更要保证政策解读文件的高质量。通过多元化的手段,让社会公众更加方便快捷地接收到政策解读信息。另外,在本单位没有制定需要解读的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对于频繁执行的或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上级机关文件进行解读或转载相关解读,保证政策解读工作的力度。
回应关切方面,建议各单位在已有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政务舆情的监测力度,同时拓展回应关切的渠道,达到更好的回应力度与实效。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各工作部门要积极贯彻每一年度本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学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将由本工作部门负责落实的重点领域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
(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对外公开程度
建议各单位按照《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并指定专门工作机构(以下统称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向社会公开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
建议各单位不仅要注重新信息的公开,也要注意对已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目前普陀区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已经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政务”版块在浏览和查询信息方面有着较好的用户体验。建议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其它的一些新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以获得更好的政务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