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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安阳光广场项目规划一路——地上连廊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4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9-05 16:15:32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22〕6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天安阳光广场项目规划一路——地上连廊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建委〔2022〕67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市民出行质量,同意由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根据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实施天安阳光广场项目规划一路——地上连廊新建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普陀区规划一路近莫干山路,横跨规划一路。用地面积约71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8米,连廊底部至规划道路路面净高为4.6米。地上连廊二层及三层皆为人行连通,层高5.5米,建筑面积约943.4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三、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排水与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通风与排烟工程等。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196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7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万元,预备费145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代码:31010742520400920221A3101006。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