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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2016年度普陀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建委〔2016〕4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水环境,满足居民对水环境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现同意由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作为工程建设法人单位实施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一期)工程。

二、一期工程对横港河、大场浦等26条区级河道污水排放口实施截污纳管,敷设300~1000毫米管径的排水管道约1095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54座。

三、一期工程建设投资估算为617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4万元,预备费458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代码:31010742520400920161A3101007。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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