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新增电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7002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0-26
发文字号:
普发改社〔2017〕10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风新村社区学校加装电梯工程的立项报告》(普教计【2017】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满足社区学校日常运营需求,同意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新增1部电梯。该项目位于枣阳路251弄100号内,项目总投资匡算102.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25万元,预备费4.88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经费统筹解决。项目法人为普陀区教育局,项目建设由长风街道实施。
请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建设资金估算工作,待条件具备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项目建议书批复自即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届时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即行失效。
本项目代码: 31010700244230420171A3101002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