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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80008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07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18〕2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送单位: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 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31010742520400920181A3101003 |
项目(法人)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
规划依据(经上海市、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等) | 《普陀区桃浦社区(W061101、W0611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
项目建设必要性 | 为缓解周边区域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区域路网和交通环境,同意实施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 |
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范围、起讫点) | 南起大头浜,北至古浪路。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道路全长约47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 |
项目资金来源 | 工程总投资匡算247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5万元,预备费183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管线搬迁、架空线入地、土地征收补偿等前期工程费用在下阶段给予明确。 |
项目审批部门意见 | 予以批准 |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 |
抄送 | 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审计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
告知事项 | 1、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2、项目(法人)单位凭批复表分别向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环评审批等手续。 3、其他 |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