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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振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2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02 16:18:33
发文字号:
普金融办〔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振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上海振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司申请住所变更的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所选新址符合本市融资担保公司住所验收标准,变更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本批复下达后,请你司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住所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