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朝阳河泵站、外浜泵闸等5座泵站、水闸安全鉴定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审定普陀区5座泵站、水闸安全鉴定类别的请示》(普河管所〔2021〕4号)收悉。根据水利部《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和《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沪水务〔2011〕912号)的要求,现将安全鉴定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朝阳河泵站、赵巷浜泵站、外浜泵闸、横港河泵闸、李湾河水闸安全类别为二类泵站、水闸的安全鉴定意见。

二、请你单位合理安排泵站、水闸大修计划,认真落实好该泵站、水闸的运行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巡查和监测,确保工程安全。

三、经安全鉴定,泵站、水闸安全类别发生改变的,你单位应在接到安全鉴定报告书后,尽快向泵站、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