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玉路(宁夏路—曹杨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白玉路(宁夏路—曹杨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市政署【2015】5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本项目位于白玉路,南起宁夏路,北至曹杨路,全长约540.76米。

二、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0米,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0年。同意《初设》采用的路面荷载标准、线形标准及排水标准。

三、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进行基层翻建及面层铣刨加罩,人行道、出入口坡道、侧平石翻建,雨污水管道进行管内修复。

四、批准工程概算为:工程总投资805.0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17.75万元,其他基建费129.93万元,预备费37.38万元,项目前期费20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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