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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怒江路(K0+340—怒江路桥)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怒江路(K0+340-怒江路桥)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市政署【2015】5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本项目位于怒江路,南起桩号K0+340(长风公园3号门),北至怒江路桥桩号K0+913.714,路线全长573.71m。

二、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年。同意《初设》采用的路面荷载标准、通行净高、线形标准及排水标准。

三、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老路进行铣刨加罩、局部翻挖补强;人行道、侧平石、进口坡、雨水口及井盖翻修整治。

四、批准工程概算为:本工程总投资500.7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98.93万元,其他基建费77.99万元,预备费23.85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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