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上报《关于上报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建设中心【2016】30号收悉(以下简称“初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工程实施范围为:(1)横港河、(2)大场浦、(3)、真如港、(4)外浜、(5)蔡家浜、(6)姚明港、(7)北张泾、(8)里店浦、(9)工业河、(10)大浜头、(11)小宅浜、(12)新泾、(13)新河南浜、(14)横塘河、(15)三面浜、(16)月湾河等共16条河道。共涉及(1)真南排水系统、(2)交通(南)排水系统、(3)大光复排水系统、(4)云岭西排水系统、(5)桃浦新村排水系统、(6)新杨工业排水系统和等6个排水系统:

二、原则同意工程建设内容

排污口封堵方式现状可以封堵的排放口,本工程先行封堵,需改造的排放口,待截污纳管改造完毕后再进行彻底封堵,排放口封堵拟采用粉煤灰+10%的水泥砂浆进行填充封堵。

沟槽修复方式市政道路: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合料+30cmATB-30沥青碎石+15cm碎石;小区内沟槽修复结构22cmC25混凝土+15cm碎石;绿化按现状绿化形式进行修复。

工程中涉及排水工程敷设DN150排水管道39米;DN300排水管道4098米;DN600排水管道2326米。

三、工程总投资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4790.51万元,其中工程费3872.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9.58万元,预备费228.12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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