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上报《关于上报2016年度普陀区河道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建设中心【2016】31号收悉(以下简称“初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工程实施范围为:(1)俞店浦、(2)张华浜、(3)、门前浜、(4)武威河、(5)苏州河古道、(6)方家浜、(7)吉家浜、(8)秦公浦、(9)无名河、(10)李家浜、(11)真如港、(12)桃浦河等共12条河道。共涉及(1)桃浦新村排水系统、(2)真江排水系统、(3)西部物流排水系统、(4)曹丰排水系统、(5)木渎排水系统、(6)真如排水系统、(7)桃浦工业区等7个排水系统。

二、原则同意工程建设内容

排污口封堵方式现状可以封堵的排放口,本工程先行封堵,需改造的排放口,待截污纳管改造完毕后再进行彻底封堵,排放口封堵拟采用粉煤灰+10%的水泥砂浆进行填充封堵。

沟槽修复方式市政道路: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合料+30cmATB-30沥青碎石+15cm碎石;小区内沟槽修复结构22cmC25混凝土+15cm碎石;绿化按现状绿化形式进行修复。

工程中涉及排水工程敷设DN300排水管道2537米;DN400排水管道38米;DN600排水管道351米。

三、工程总投资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758.31万元,其中工程费210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8.42万元,预备费131.35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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