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昌化路(长寿路~昌化路桥)道路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化路横跨静安区、普陀区的南北向马路。南起新闸路,北至昌化路桥,总长度2055m。该路自安远路以北地区属于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安远路以南路面属于静安区江宁路街道。本次研究的昌化路(长寿路~昌化路桥)位于普陀区境内的东部,是一条连接周边居民小区的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标准路段道路断面按双向“2 快2 慢”布置,高峰小时的交通流量不大。现状沥青路面已经出现了较多的损坏现象,部分路段出现不均匀路面拱起现象,路面窨井与周边路面存在路框差,交叉口进口道上有较为明显的车辙损坏。

为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的使用功能、更好的提高道路服务品质和缓解目前交通拥堵现状,对昌化路进行大修整治的必要性,显得十分的明显和迫切。

一、工程范围

昌化路(长寿路-昌化路桥)道路工程范围,南起长寿路KO+363.814,北至昌化路桥KO+920.435,道路全长556.62m。

二、主要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设计指标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

路面设计年限:5 年.

三、横断面设计

道路横断面布置维持原横断面宽度不变,并恢复原设计横坡断面布置分别为:

昌化路(长寿路~澳门路)标准横断面设计为:2.0~4.0m(人行道)+9.5m(车行道)+2.0~4.0m(人行道)=20m;

昌化路(澳门路~莫干山路)标准横断面设计为:3.5~4.0m(人行道)+16m(车行道)+3.5~4.0m(人行道)=24m;

昌化路(莫干山路~昌化路桥)标准横断面设计为:3.5~4.0m(人行道)+16m(车行道)+3.5~4.0m(人行道)=24.0m.

四、路面结构设计

本工程采用翻挖补强方案可彻底解决路面强度问题。即,对路面强度不足的路段翻挖新建路面结构。通过对基层强度不足的路段进行翻挖,重新铺筑路面结构达到提高路面强度的作用。

1)基层修补范围确定:

为了提高道路结构承载能力,结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G/TJ08-92-2013,本工程拟对路面结构强度等级较低路段采取补强措施,即可满足养护规定值要求。

2)翻挖新建基层:

本工程翻挖修补区域集中在昌化路(长寿路-澳门路)一段,为了将路面翻挖施工对现状交通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并且结合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节约建设成本,本次工可方案采用C30 混凝土(掺早强剂)基层作为道路基层的补强材料。即直接将原松散的基层及面层挖除后用混凝土代替,再统一摊铺面层。4cm 沥青马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SBS改性),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3)人行道:

本工程道路两侧部分人行道破损严重,破损的人行道考虑翻修重建。新建人行道结构为:

6cm 同质砖;

3cm 1:3 干拌水泥黄砂;

10cm C20 素砼;

10cm 级配碎石。

五、雨污水管道工程

采用管道的非开挖修复措施,使施工给交通和环境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若在同一管段内局部修复点超过 3 个的应考虑整体修复,若管道整体处于流砂层内,且已有多处管段需整体修复时,考虑对该路段管道全部进行修复;管道整体修复后的管道流量一般应达到或接近管道原设计流量。修复后的管道满足荷载要求,满足对该管道养护的技术标准要求。具体措施采用现场固化内衬修复技术对现状排水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利用树脂加热或遇光固化的原理,将未成型树脂软管利用水压或气压翻转至已清洗干净的被修管道内部,并使其紧贴于管道内壁,然后对管道内部加热水或蒸汽加热,使树脂在管道内部固化,形成高强度内衬树脂新管。

六、附属工程

人行道:人行道以完好率为主要整治控制目标,对缺失、损坏的人行道进行局部整修,对人行道平整度差的局部区域进行标高调整。整修后人行道统一采用同质转,并按照规范要求铺设盲道。另外,对损坏的人行道护栏、树穴盖板全部翻修重建,并增加无障碍设施和人行道盲道。

侧平石:全线侧平石翻除新建。

进口坡:对现有进口坡水泥混凝土破损严重的,将破损的水泥混凝土翻挖后重新浇注,结构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20cm 水泥砼(4.5MPa)+15cmC20 素砼+15cm 砾石砂)。重建进口坡位置和尺寸与原进口坡一致。

公交站台:公交站台的位置维持现状。

窨井及雨水口:由于道路标高变化,道路范围内的窨井盖座及雨水口标高因此随设计路面标高升降。

标线恢复:对交通标志标线和检测线圈,应按原样进行恢复。根据市管处要求,在部分交叉口新增检测线圈。道路竣工后需及时恢复标线。工程实施后,对全线标线进行恢复。

道路标线材料要求耐久、耐磨耗、耐腐蚀、与路面粘结力强,并具有较好的辨别性,同时应保持一定的粗糙度,标线采用夜间反光的热熔型标线涂料。

人行护栏:对破损人行护栏进行更换。

七、工程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2247.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76.12万元,其他基建费354.17万元,预备费96.51万元,前期费221.03万元。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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