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村路(黄陵路~灵石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新村路(黄陵路~灵石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市政管【2017】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本项目位于新村路,工程范围东起黄陵路,西至灵石路,其中包括黄陵路、西乡路、安塞路、双山路以及灵石路交叉口,路线全长480.204米。

二、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35米,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同意《初设》采用的路面荷载标准、线形标准、横纵断面设计、结构形式及排水方案。

三、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车行道的翻挖新建,对人行道、侧平石、进口坡进行翻建,及道路标线恢复、树穴盖板整修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批准工程概算为:本工程总投资1135.0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98.32万元,其他基建费282.72万元,预备费54.05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