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村路(杏山路~梅岭南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李村路(杏山路~梅岭南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市政管【2018】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本项目西起杏山路,东至梅岭南路,道路全长230m。包括杏山路以及梅岭南路交叉口。

二、同意《初设》提出的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m、设计车速取30km/h、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污水量10%计等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同意《初设》采用的路面平面设计、横纵断面设计、结构设计、管道改造方案等。

三、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工程范围内的标准路段进行翻挖新建,交叉口接顺部位进行铣刨加罩;对施工范围内人行道、进口坡、侧平石进行翻建,但人行道面层不建议采用同质砖,请比选其他形式面层铺装;同意对本工程范围内树穴盖板整修调换、标示标线恢复等其他附属工程,但原则上不予设置人行护栏。同意对现状污水管道进行原管位翻排,新建DN300 污水管道总长度约为 242m,排水方向由东向西。

四、批准工程概算为:工程总投资439.0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46.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38万元,预备费20.91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办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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