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岭南路(兰溪路-杏山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梅岭南路(兰溪路~杏山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市政【20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道路大修工程设计方案。本工程范围为:北起兰溪路,向南至梅岭西路后折向西至杏山路,对应桩号为K0+010~K0+541.47,包括李村路、杏山路交叉口,不包括兰溪路交叉口,全长为531.47m。

二、同意《初设》提出的技术标准,梅岭南路维持原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采用BZZ-100,新建沥青路面设计年限15年;同意道路平纵线形主要技术标准,道路净高不小于4.5m,平整度施工验收值IRI≤4.2m/km;同意综合生活污水量标准按315L/p·d,地下水渗入量标准按10%计。

三、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对工程范围内道路路面进行翻挖新建,交叉口接顺部位进行铣刨加罩;对全线DN300~DN400污水管道按原管径重新翻排,并对道路两侧现状用户支管进行改建;同步实施树穴盖板整修、标志标线恢复等相关附属工程。

四、批准工程概算为:工程总投资1116.8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5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02万元,预备费44.81万元,前期费175.81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办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