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时间:2023-01-3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普陀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建立以区总值班室为枢纽,各单位值班室为支撑的值班组织架构。《工作规范》明确,区总值班室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设在区城运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值班工作,归口指导区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双人专职昼夜值班。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值班制度,指定办公室或具有一定协调调度能力的其他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值班工作。由其他机构承担值班室工作的,办公室应当指定一名负责人联系值班工作。各街道镇及承担应急、公安、建设(交通、水务)、卫生、房管、绿化市容、消防、供水、供电、供气等城市运行重点保障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实行24小时专职值班。各单位值班室应当明确专人担任值班联络员。(朱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