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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红十字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5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上海市普陀区红十字会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5月预算执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5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6月至20167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1月至5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区红十字会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区财政局核定区红十字会2013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323.83万元。区红十字会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3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23.83万元,实际支出323.93万元,当年结余-0.1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78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红十字会2014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389.17万元。区红十字会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4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87.96万元,实际支出331.37万元,当年结余56.5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8.33万元(当年上交结余资金2.04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335.30万元。区红十字会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5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35.30万元,实际支出392.19万元,当年结余-56.8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0万元(当年上交结余资金0.54万元、结转资金0.90万元)。

区财政局年初核定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408.17万元。区红十字会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61月至5月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6.98万元(不含财政授权支付),实际支出106.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红十字会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区红十字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1月至5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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