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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9年3月至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科委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由区科委本部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科委2018年度财政预算支出7830.31万元。2018年,区科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7758.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科委201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科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

1.个别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政府采购流程启动滞后,致使当年项目预算未能执行,专户宕存资金2850万元。

2.部分历年专项资金沉淀闲置,区科委在专项资金管理中,与同级部门联动不足,致使2008年至2012年区卫生系统自主创新科研资助项目未能结题验收,沉淀资金合计421万元。

3.个别经常性项目预算提前列支,2018年11月区科委及所属单位在经常性项目中提前列支专项评审服务费、网站服务费,涉及金额合计21.5万元。

(二) 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

1.信息化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区科委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未能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的风险防范机制。

2.个别服务采购事项管理中,区科委存在决策在后、执行控制不严的情况。如区科委在普陀区大调研信息平台试用服务事项中决策在后;2019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委托服务事项,决策预算金额15.6万元,实际执行金额为24.6万元。

3.资产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所属单位的精密空调设备、防病毒软件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8.34万元;个别办公设备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3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对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建议区科委在项目推进中科学编制计划,细化工作方案,聚焦关键环节,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建议区科委协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制度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区科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

(二)对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议区科委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建议区科委进一步规范服务采购事项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议区科委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对漏记资产进行补记入账。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科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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