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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3月以来,上海地区连续发生3起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违法分装的事故。3月8日,青浦区1名居民违法分装过氧化二苯甲酰导致吸入后昏迷;3月12日,松江区1家公司使用丙酮操作时发生火灾;3月19日,浦东新区1家公司在使用醋酸乙酯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
3月21日,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47人死亡、90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抓好动员部署
上述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专业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当前,全区正面临节后复工复产高峰期,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工作脱节、非法违法行为“回潮”等现象。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动员部署。
二、领导挂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街道镇要突出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面开展属地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属企业和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要组织力量,对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抓好自我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隐患整治
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高空坠物和“三小”企业、消防设施的监管,特别是列入区级城市安全管理风险点排查整治。对大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部门、街道镇和区属企业等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3月24日(本周日)16时前和4月1日、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15时前(每周一)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