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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推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14号)要求,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本次“安全生产月”的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区实现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普陀区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 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30日。主要开展十个方面的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针对事故高发频发的作业环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开展相应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特殊作业专项教育活动。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企业挖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交流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经验体会。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做到共建共治共享,让所有的员工都进入到安全文化的体系中来,注重多样创新,让员工保持新鲜感,并能寓教于乐。

(四)集中开展先进典型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等方式,聚焦应急管理战线上的先进人物,深入现场采访,用心灵倾听基层声音,用镜头捕捉感人画面,大力培育和弘扬极端认真负责、敢于牺牲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开拓创新的应急管理特色文化,向全社会讲好“应急故事”,引导全社会关注应急管理、关注安全生产,共同参与社会的安全治理,支持城市的安全发展。

(五)开展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用“身边的事故教训”安全生产宣教展板展示,组织到各街道镇、园区和企业巡展。通过宣传展板的巡回展示,使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从中吸取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和倡议书。针对全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发出履行好安全职责的倡议,对从业人员告知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对建筑行业工人专题告知事故防范安全常识。

(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深刻吸取“5.16”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针对小型建筑工程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苗子。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专项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镇根据有关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举办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由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镇相关科室和居委会安全干部(重点是已发“安全检查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街道镇按照本级培训时间和人员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所属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所辖地区的企业、员工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以知识竞赛活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开展其他专项活动。区安委办配合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等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活动。广泛发动和组织员工查找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大力弘扬“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发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抓好抓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预防治本、社会共治、提高市民安全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

(二)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依据本通知,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活动方案,做到区级面上有活动,部门、街道镇有呼应,上下联动,分级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全区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本次活动要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推进企业应急预案工作为抓手,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企业和市民自我防范意识、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活动要贴近实际、形式多样、注重效果,要发动企业员工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努力提升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请6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3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以光盘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人:袁嘉成,电话:52564588-5919,传真:52564588-5929,电子信箱:yuanjiacheng@shpt.gov.cn)

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列入区年度考核内容。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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