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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SY764735883020170004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0-20
发文字号:
普安办〔2017〕1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工作,确保排查范围全面、不留死角,做到录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准确地做好督促上报、信息核对等工作,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