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本区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35020190000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1-16 16:58:36
发文字号:
普环保〔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函〔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本区2018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继续执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7〕18号)、《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办函〔2017〕85号)、《环境统计技术要求》《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试行)》等规定。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初步填报:
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应于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网络版的初步填报:请登录““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写企业环统相关基本信息并保存。
2.网上提交:
待区环保局审核后,于2019年2月19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操作。
3.书面报送:
网络填报全部完成后,由企业下载电子版打印盖章后报送至区环保局。
三、企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各统计调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联系人:陈新,谢宗
电话:52564588-7628,18930879707
52564588-7645,15026955182
传真:52564588-7624
邮箱:chenxin1@shpt.gov.cn,xiez1@shpt.gov.cn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