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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普陀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2021年2月24日区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普陀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做好托育服务工作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广大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6号)的通知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托育服务的需求,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普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立足区情,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加快构建普陀区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本区“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区逐步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打造质量稳步提升的区域托育工作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发展要求

1.普惠便捷的托育服务资源更加丰富。进一步扩大托幼一体规模,落实市政府普惠性托育点的实事项目,各街镇普惠性托育点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65%。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建设1个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10个街镇儿童服务中心,确保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全覆盖,80余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完善区域“1+10+N”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

2.联动高效的托育服务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完善区、街镇二级联动的综合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区托幼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共同破解本区托育服务管理中的瓶颈障碍,协调解决制约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区托育服务中心协同各相关委办及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3.规范专业的托育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依托市开放大学和区业余大学,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课程,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每年不低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幼儿园早教教师参加中、高级育婴员培训,到2023年,95%的早教教师获得中级育婴员资格,高级育婴员比例占整个早教教师队伍的35%,确保为区域内0-3岁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提供专业支持。

4.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质量得到保障。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每年至少举办1次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8次的线下指导服务,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建成一批区域内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构建多样化托育资源供给体系,提供多元托育服务类型

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对区域三年内托育服务需求进行科学预测,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在新建的万泉路、太平桥、锦绣里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每年至少新增5-10个公办托班,以补贴生均经费的方式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提供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落实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发挥各幼儿园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常态化管理规范体系,推动托育行业有序发展

1.优化机构申办流程。将托育机构申办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事项范畴,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陀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普陀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指南咨询解答》,加强部门沟通,简化工作流程,真正实现机构申办“一网通办”。

2.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完善区、街镇二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普陀区托育机构综合治理工作使用手册》和《托育机构综合治理流程图》要求,依托区“民办培训机构与托育机构信用+网格化治理平台”,形成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共同履职的机制,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3.加强机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上海市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细则》要求,研制《普陀区托育机构管理细则》和《普陀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研训一体化方案》,加强对区内托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人员队伍建设。

4.加强托育机构常态监测。引入责任督学制度,对托育机构实施“每日网上督查、每月实地巡查、每学期飞行抽查”的托育机构工作监管机制。依托市级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进一步完善“托育机构远程调阅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及时了解机构运营情况,实现技术支撑下的有效监管。

(三)加强持续性专业培养培训,打造高素质托育服务队伍

1.严格人员准入标准。严把各类人员入口关,建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人证合一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建立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2.贯通职前职后培养。依托上海市开放大学、普陀区业余大学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涉及育婴、保育、保健及托幼管理等相关课程,托育从业人员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按照规定持证上岗,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依托区早教指导中心设立培训实践基地,定期开展职后培训,保障托育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不低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托育从业人员分类分层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库,完善5大类20系列培训课程,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业人员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

3.保障人员专业发展。成立普陀区托育机构负责人沙龙,定期开展活动,就规范管理、市场营销、行业自律等主题开展研讨。开展托育服务技能竞赛、科学育儿指导交流展示、十佳服务明星评选等活动,搭建从业人员专业发展的平台。

4.提升家庭带养能力。构建完善由教育、卫生、妇联、工会等多部门联动合作,由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10个社区儿童之家、N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组成的“1+10+N”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不断完善普陀早教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丰富“健康早教”微视频的线上课程内容,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开发隔代养育课程,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七会”合格家长。

(四)深化多领域教养医融合,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1.指导机构规范服务。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指导各托育机构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融合服务。向全区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册》,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统筹组织医疗保健机构等联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立足社区、面向家庭,配送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包,试点教养医结合指导服务。

3.建立区域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区域托育机构工作的常态指导和工作质量的调研与监控,研究制定普陀区托育机构规范化工作评估指标,试点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实现区域托育机构运行规范、有序。通过机构自评、同行互评、委托评估等方式,评选出区域内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机构。定期采集婴幼儿发展和健康数据,形成儿童早期发展质量分析报告。

4.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每年开展一次科学育儿指导大型线下公益活动“育儿加油站”普陀专场,编制印发一本《普陀区科学育儿指导活动指南》、两期《健康早教》杂志,开设16场科学育儿指导公益讲座、8次全区联动的科学育儿公益指导活动,为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通过市级“育之有道”APP、普陀区早教微信公众号平台、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推送线上科学育儿资源,实现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在区早教指导中心和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积极推广应用科学育儿资源包,并通过教养医结合上门指导、在社区服务中心和儿童接种场所现场指导、科学育儿线下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广。

5.扩大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开展与澳洲TAFE学院的国际养育论坛项目试点,与广州、四川等省市的托育机构开展专题培训等项目合作,分享借鉴国内外托育服务的先进理念和专业经验,扩大托育服务队伍的国际视野,对标全球一流水平,提升本区托育服务的整体质量。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管理,统筹协调

健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督政和调研范畴,作为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内容,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

(二)保障经费,优化投入

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日常办公、监管与指导、专业研究和人才队伍培养等工作,支持托育服务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大力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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