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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长风二村长者照护之家加固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普陀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长风二村长者照护之家加固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法人的函》(普民〔2022〕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核,我委原以《关于长风二村长者照护之家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投〔2021〕50号)文批复长风二村长者照护之家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现因机构调整,同意将长风二村长者照护之家加固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社区事务发展中心。

同时,项目代码变更为:310107MB2F0816520211A3101001。

请你局会同该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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