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减牌照购置费的函
索引号:
SY4251314870201700038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07
发文字号:
普城管执〔2017〕2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区财政局:
我单位今年3月底报废六辆执法车,由于所报废的车辆属于小型客车,而市机管局今年规定只能更新为执法货车,两者的牌照不能相互转换,必须先将六辆报废的客车牌照进行公开拍卖后再购置货车牌照,因此按正常程序向财政局申请追加400000元作为购置货车牌照费用。然而今年6月,接市层面通知,我单位所购置的小型货车作为特种车辆,可以赠送牌照,因此申请将400000元进行调减。望批准。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