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减牌照购置费的函

区财政局:

我单位今年3月底报废六辆执法车,由于所报废的车辆属于小型客车,而市机管局今年规定只能更新为执法货车,两者的牌照不能相互转换,必须先将六辆报废的客车牌照进行公开拍卖后再购置货车牌照,因此按正常程序向财政局申请追加400000元作为购置货车牌照费用。然而今年6月,接市层面通知,我单位所购置的小型货车作为特种车辆,可以赠送牌照,因此申请将400000元进行调减。望批准。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