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湖明珠城三期(一)B1-B4号楼 (含B5商业)项目结建骨干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的请示

关于新湖明珠城三期(一)B1-B4号楼

(含B5商业)项目结建骨干民防工程

专项资金补贴的请示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防空骨干民防工程布局规划(普陀区)》我区结合新湖明珠城三期(一)B1-B4号楼(含B5号商业)项目(普2017-013),落实一个防护等级为常5核5的防空专业队工程,面积4811.36平方米。

根据《关于民防工程建设资金补贴的实施意见》(沪民防〔2007〕29号)和《关于继续对骨干民防工程实施资金补贴的通知》(沪民防〔2011〕61号)文件精神,我办认为,该项目结建民防骨干工程符合专业队工程规划设置要求,也符合文件规定补贴对象要求。特申请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

当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