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造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等概算调整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621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3-18 15:49:33
发文字号:
普民防办〔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关于改造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等
概算调整的请示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根据沪民防工批〔2018〕18号《关于同意普陀区民防办申请改造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等专项资金的批复》,同意我办对石泉一村24-25号(工程编号普石GR0279)等23个公用民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及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总投资控制在579.55万元。23个工程中长寿路432号工程,因民防设施设备破损情况严重,经申请,沪民防工批〔2020〕2号《同意普陀区民防办申请长寿路432号公用民防工程加固改造所需专项资金的批复》,同意单独立项进行改造。
本项目包括石泉一村24-25号等23个公用民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及防护设施设备改造,分三部分实施,包括:2018 年普陀区完好率改造部分项目(2018年9月竣工),2018 年普陀区民防坡道改造项目(2018年9月竣工),2019 年普陀区公用民防工程完好率改造项目(包件二)(2019年9月竣工)。
2020年6月,经我区财政局委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由上海君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普陀区民防办改造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竣工决算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实际总投资424.3893万元。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特申请概算调整。调整前,总投资579.55万元。其中,工程费500.3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51.56万元,不可预见费27.6万元。调整后,总投资424.3893万元,核减155.1607万元。
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