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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告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适应形势发展、重点目标突出,先后开展了4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一、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月下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重点围绕与长江保护法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存在“打架”及存在“空白”的规定,对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经清理,区政府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均未制定过有关长江流域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办公厅作了“零报告”。

二、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滴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5月上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区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重点关注行政处罚罚种及程序变更等事项,全面组织有关单位梳理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区政府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均没有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或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办公厅作了“零报告”。

三、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9月中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围绕外商投资法极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外开放政策,开展了外商投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范围涵盖自外商投资法出台(2019年3月15日)后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我区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该时间区间内,区政府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均没有与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违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办公厅作了“零报告”。

四、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9月中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重点围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废止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入学、入户、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规定,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展开专项清理,经清理,区政府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均未制定过违背现行有效的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办公厅作了“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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