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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058号决定书

上海中侨健康老年服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4年4月2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新村路423弄23号1005室变更为甘泉路56号202。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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